贵州省城某高校教材科科长与科员 私分图书折扣费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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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10:29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省城某高校教材科科长和科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分图书折扣费,近日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记者昨日从云岩区法院获悉:1997年10月至2003年4月,被告人张某任贵州某高校教材科科长一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订购学生教材、图书过程中,将多家书店及某图书公司的“教材发行折扣费”91524.90元占为己有。案发后,2004年4月12日、17日,张某及其家属共退赃款105000元。 另一名被告秦某某在1997年10月至2003年4月任某高校教材科科员期间,收取多家书店的折扣费后,与科长张某私分这笔钱,其中秦某分得91000元。案发后,秦某共退赃款12.1万元。 鉴于被告人张某在纪委调查期间司法机关介入前能主动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并积极退赃,法院依法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秦某犯罪情节较轻,有自首和立功行为,并能积极退赃,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作者:廖波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