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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审核不严谨低保盲人贷款买车成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15:17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频道11月9日消息:一名右眼球被摘除、左眼弱视的盲人,居然贷款购车成功了。记者昨天从黄浦法院获悉:该院在近日执行的车贷案中,就碰到了这样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其中亦体现出银行防范机制的薄弱。这本是一件普通的车贷案:姚某向银行贷款26万元购买了一辆“北京现代”小轿车,根据约定按月还款。由于连续7个月没有还贷,于是银行拿出他所购车辆的“抵押公证”向法院申请执行———将车扣留拍卖还债。当执行法官来到姚某所在居委会了解情况时,却惊讶地获悉:姚某居然是个连看书写字都困难的盲人!

  法官面前的姚某果然是个享受政府“低保”补助的残疾人。无论从其生理状况还是经济状况来看,他都不可能去贷款购车。但是,公证文书上却明明白白地写着姚某是贷款人。原来,车辆的实际使用人是姚某的弟弟小姚,以往实际还贷人也是小姚。姚某向法官解释道:他并不清楚此事,只记得弟弟小姚结婚时,为其妻报户籍让他签过字,他也就糊涂地签了名,事后才知道这原来是弟弟以自己的名义贷款购车。弟弟之所以让哥哥出面贷款购车,正是因为他本人因涉及信用卡透支、手机欠费,在银行系统资信不良,无法贷到款。

  当执行法官问姚某是如何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的时候,他一脸茫然,称从未去过公证处,也未见过公证人员,整个贷款过程皆不得而知。“姚某毕竟是个残疾人,难以强制执行。这辆车也已被小姚出借他人无法找到,暂时不可能拍卖还债。”审理此案的法官沈忠无奈地告诉记者:现在尽管姚某答应逼弟弟尽快还贷,但是显然执行起来已相当困难。

  记者了解到:造成此案的根本原因是银行贷款审核过程不够严谨。根据规定,银行应直接与贷款人办理贷款手续,并调查贷款人收入、信用情况等,但事实上一切手续却均由其弟弟一手包办,并且让他“蒙混过关”。黄浦法院执行庭庭长刘廷碧表示:车是流动的,并非“不动产”,较之房贷案,执行起来更加困难。(来源:来源: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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