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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天小偷借梯盗窃财物物业是否有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15:21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频道11月9日消息:家住沪太路1170弄某号楼的朱女士怎么也想不到,家中发生失窃,小偷居然是借助物管公司施工队的梯子爬进二楼房间偷东西的,她认为,物业应负有部分责任。

  物业梯子帮了小偷

  事件发生在9月3日下午15时左右,朱女士的女儿先回到家,发现门有被撬的痕迹,便给母亲打了电话,朱女士匆匆忙忙地赶回家,检查一番后发现,自己家里存放的黄金、首饰还有现金都不翼而飞,还有台式电脑也不见了。

  小偷是怎么进门的呢?朱女士发现,她家二楼客厅的一扇窗户下倚墙放着一个梯子,而窗户外又没有装防盗窗。原来,小偷是借助梯子从二楼窗户爬进屋的,又从房内撬开门溜走的。

  事情发生在大白天

  朱女士说,当日中午,一位邻居看到一男一女扛着一架梯子从附近走过,女的还在楼梯口站了一会儿,邻居并没有想到他们是小偷。后来,朱女士了解到,该梯子是物业管理公司施工队丢失的。朱女士认为,正是施工队的梯子给小偷提供了方便,才造成她家失盗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应该负有部分责任,而且这竟然是发生在大白天。

  记者在现场看到,二楼的窗户后来已被装上了防盗窗,朱女士又把当时的梯子放在原处,很明显,从梯子爬进二楼窗户非常方便,旁边有两层楼高的树木可以做遮挡。

  物业认为没有赔偿必要

  负责该小区的龙潭物业管理公司的陈经理承认,该梯子是他们施工队的,由于施工队对梯子的管理不严,让小偷偷去用作工具,客观上负有一点责任。他保证将加强对梯子的管理,以免类似的事情发生。

  “大白天发生失窃,而且小偷明目张胆地把硕大的电脑搬走。”朱女士要求物业赔偿部分损失,但陈经理认为,物管没有赔偿损失的必要。他解释说,当时梯子放在物业公司的院内,并没有放在外面,梯子不见了,他们觉得可能是小区内的业主拿去用,或者是施工队拿去了,让物业赔偿损失,这非常牵强。陈经理说,这个小区非常大,有2000多户人家,1万多人居住,小区内有农贸市场、商店等,每天进出的流动人口很多,这给小区的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也给小区的治安带来隐患。现在的小偷真是防不胜防,保安的力量毕竟有限,有时也是力不从心。

  晚报快评 梯子有冤

  余衡

  一场争执,竟然是为了一架梯子。朱女士认定物业有错,是因为本应用来施工的梯子,现在架于业主的窗前,成为犯罪的工具。物业认为,梯子不见了,谁能预见一定是小偷拿去用的呢?

  看来,最大的错误是在梯子身上,梯子架在墙上,窃贼一步一步爬了上来,进了业主的家。没有梯子,小偷或许不会这样顺利。

  不过,梯子是谁保管的呢?这个小区的平安是谁保证的呢?既然连保安也“力量有限”,“防不胜防”,“力不从心”,那么,梯子何罪?梯子有冤。作者:记者肖振报道

  (来源:来源: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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