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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消防违法整治直指"政绩工程""首长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19:01 新华网

  新华网长沙11月9日电(记者陈澎)“当前建筑工程领域之所以存在消防违法行为,一些单位和个人敢于顶风违法施工和使用,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热衷于政绩工程、首长工程。”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高正超日前表示,针对这一后患无穷的现象,湖南公安消防部门将加大整治力度依法严把消防工程质量关。

  今年前9个月,湖南共发生火灾4400多起,烧毁建筑67000多平方米;全省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或经消防审核、验收不合格的消防违法建筑和违法工程,目前分别还有100多栋、80多个未能达到消防安全要求,省里挂牌督办的14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目前还有9处未整改或未完全整改到位,这其中就与一些地方、单位、部门的领导消防意识不强、热衷政绩工程有关。

  当前一些领导干部热衷于政绩工程、首长工程,从而导致消防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单位、部门长官意志严重,不按科学态度搞建设,盲目上一些劳民伤财的工程、项目,这样的形象工程最终变成了浮华、劣质工程;或者是为了在短时间内追求表面政绩,搞献礼工程,盲目追求速度而忽视质量,最终偷工减料导致消防安全质量不能过关;还有少数领导干部明知道形象工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但碍于利益关系和面子,也不愿投入人力、财力积极整改。为此,今年以来湖南在全省范围开展了消防违法建筑、违法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尤其加大了政绩工程、首长工程造成消防安全隐患的处理力度。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共排查出违法建筑500多栋、违法工程790多个,执法到位率分别达到了86%和93%,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要求,对于新、改、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和建筑内部装修,必须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经审核、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擅自投入使用。湖南省政府也明确要求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机制等,对于那些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各类人员进行严厉处分,由此引发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行政、法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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