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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实验中学率先出台学分认定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3:48 济南日报

  本报11月9日讯(记者 齐冬通讯员王翔宇)省实验中学率先出台学分认定办法,对学习过程表现和考核结果按2:8的比例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然后认定学分。

  省实验中学学分认定根据学生学习过程表现及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其中学习过程表现占20%,模块考试结业分占80%,学生二者综合评价成绩在60分以上的给予学分认定,可获得2学分;未达到60分的不予认定。学生学习过程表现包括四个项目,即学生修习时间、课堂表现、作业质量和平时测验成绩,各项目均以满分5分计入总分,而学生修习时间必须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五分之四以上才予以学分认定。模块结业考试由学校依据新课程标准统一命题(试题满分为100分),该部分以满分为80分记入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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