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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欠薪大检查 为期3个月,重点检查建筑和饮食服务等行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4:27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杨丽萍)一年一度的年底欠薪大检查开始了。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动员大会上了解到,为加大执法力度,今年的大检查将从11月5日持续到明年的2月5日,首次由往年的一个月延长为三个月,重点检查存在欠薪情况较多的建筑、饮食服务等行业和劳动密集型、信访举报较多的企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许宗衡在动员大会上表示,一个连员工工资都不能依法支付的企业,不是一个好企业,深圳不欢迎这样的企业。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孙庆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荣俊、副市长梁道行和市政协副主席王正明也参加了昨天的动员大会。

  欠薪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已查处欠薪案件1191宗,涉及金额一亿多元,今年1-9月份,全市因企业克扣或无故拖欠员工工资引发的信访案件占全市劳动信访案件的40%,在30人以上的重大劳资纠纷案件中,70%以上是因为企业克扣或无故拖欠员工工资引发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在昨天的动员大会上承诺,今年的欠薪大检查对企业的欠薪行为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及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用人单位拒不执行的,将及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市、区两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积极受理因工资支付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依法作出裁决;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查处。

  突发事件实行“首接责任制”

  今年大检查,劳动保障部门还将首次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全市分成若干网格,各网格专人负责,全程掌握企业守法情况,同时成立重案组,一旦发生因欠薪等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将按照“首接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妥善处理,接报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

  处罚欠薪企业将有法可依

  企业欠薪却因法律上的空白而无法对企业进行处罚,这个困扰劳动执法部门多年的难题在今年的欠薪大检查中将被解决。12月1日将正式实行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企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可以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条例》涵盖了工资、工资支付、最低工资三大方面的内容。其适用范围广泛,可操作性强,既适用于特区内,也适用于宝安龙岗所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三来一补”工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甚至是无照经营单位。

  加班工资究竟应该以什么为基数进行计算?长久以来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于是一些企业就只以员工工资很少的一部分,甚至就是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严重侵害了员工的利益。

  《条例》在这方面不仅引入了标准工资这一重要概念,还明确规定标准工资是计算加班工资、假期工资、病伤假期工资、停工期间工资等的基数。按照《条例》的规定,标准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报酬。但不包括下列各项:(1)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底双薪以及按季度、半年、年结算的业务提成等;(2)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工资,如一次性的奖金、津贴、补贴等。而且《条例》规定标准工资不可以低于当年度的最低工资,并且不可以用实物等非货币形式支付。

  《条例》还对工资的支付时间进行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条例》规定,工资支付日(工资支付时间或者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但是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工资支付日时应遵守以下规定: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如月薪和周薪),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

  有的施工单位把工程承包给不具备承包资格的包工头,而这些包工头组织民工施工,却没有与工人签订任何劳动关系合同。工程完工后,一些包工头恶意拖欠工资,故意不露面,民工们往往无计可施。《条例》为此专门规定:“在建筑活动中,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等单位违法将工程发包、分包或者转包给未经工商登记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组织或者个人,该组织或者个人拖欠员工工资的,发包单位应当向员工垫付拖欠的工资。”

  作者:记者杨丽萍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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