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吉林出台农村合作医疗新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4:51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长春11月9日电 报道:吉林省今天出台一项旨在减轻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的新规定:对超出规定的医疗费用,要求由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和患者共同承担。

  根据这项新规定,使用目录外药品的,其费用不应超过住院患者药费总额的15%,对于超出15%的部分,医疗机构承担其中的20%,患者承担其中的80%。同时,需使用规定外项
目时,其费用不应超过住院患者检查治疗项目费用总额的15%,对于超出15%的部分,医疗机构承担其中的50%,患者承担50%(记者江山)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阿拉法特病重
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2004珠海国际航空展
第六届孙子兵法研讨会
有影响力企业领袖评选
2004福布斯中国富豪榜
高峰亲子鉴定风波
加息后如何买房还贷
楼虫帮您买楼支招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