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清理取消对农民工的歧视性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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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8:13 新华网 | ||||||||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要求,经福建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等9部门昨日联合发出通知,部署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及不合理收费。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各地设立的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各种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取消。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留的涉及农民跨地区就业
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禁利用办理农民进城务工等审批事项或手续时,搭车收费或变换手法收费。 有关机构为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提供职业介绍等中介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所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应免费为求职登记的农民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农民工参加的技能性培训,应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制农民参加各种有偿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并收取费用。 对本地区、本部门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各种审批手续和收费情况,各设区市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应认真进行自查,自查情况于11月25日前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设区市及省直有关部门的自查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黄玉妹张增田)(来源:福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