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首判超市保安打人被判刑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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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8:36 新华网 |
新华网上海频道11月10日消息:一次普通的超市购物,顾客彭广铭被超市保安打成轻伤,额骨骨折,双眼视力下降。日前,彭广铭夫妇郁结的心头稍微有了一点安慰,打人的保安被杨浦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据悉,这是上海首例超市保安打人被判刑案件。 虽然事情已过去了14个月,但彭广铭夫妇对于当日被打的那一幕记忆犹新。去年8月31日,彭广铭夫妇在欧尚超市长阳店购买了3台电视机。当时商场正搞促销,买1台电视机送1只护眼台灯。由于赠品已送完,超市承诺一星期后再领取。9月12日下午,彭广铭夫妇再次到欧尚超市。由于没有找到相关负责人,便走到了超市3楼办公区,并由此和3名保安起了争执,厮打起来。 事后,保安单某经电话通知自行至公安机关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并表示认罪。公诉人对此认定自首,最终判决单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但对于彭广铭夫妇来说,这仅仅是第一阶段,等待他们的将是漫长的民事索赔之路。“他原本是海员,现在只能休息在家,靠每月200元的工资生活。”昨天,彭广铭的妻子告诉记者,事发至今,他们已经垫付了2万元医疗费,但丈夫的病情并没有好转,眼睛连看报也不行,耳朵也听不清。“我们只能继续等,等着民事赔偿案的判决。” (来源:来源:新闻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