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花昨日缴纳5000元纳税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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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8:39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本报记者)市国税稽查局有关负责人昨天向记者表示,目前他们正在对鲁花公司宁波办事处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昨天上午,该办事处已经缴纳了5000元纳税保证金。稽查局负责人进一步表示,他们将对鲁花公司宁波办事处的违规经营事件一查到底。 鲁花公司宁波办事处负责人丁某曾经辩称:“公司此次促销活动可以开具发票……当消费者索要发票时,在公司开具,由现场促销人员向消费者提供。”事实真是这样吗?前天,记者随同税务部门检查人员到该办事处,为查看发票苦等1小时却一无所获。当时丁某还表示,最晚当天下午即会将发票送到国税稽查局接受检查,但直到次日早上,发票仍不见踪影。稽查人员对记者说,鲁花宁波办事处连税务登记都未办理,根本不可能提供宁波当地发票。 市国税稽查局有关负责人称,鲁花公司宁波办事处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未进行税务登记的情况下,是不能擅自进行销售活动的,因此认定鲁花公司宁波办事处的行为违法。他还特别强调,根据税法规定,给不给消费者开发票不是由商家说了算,只要消费者有要求,小到一根针、一包线,商家都必须如实开具发票,否则就是违反了税法。 目前,税务部门已要求鲁花公司宁波办事处提供从11月6日起的详细销售数据及构成这些数据的依据,以防止国家税款的流失。(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