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拆的病历能否用作鉴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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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8:39 南方日报 |
案件一审开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成焦点 私拆的病历能否用作鉴定依据? 本报曾报道14年前两岁的魏滔宏在胸骨矫形手术后大脑受损变成植物人,其父魏肃迪怀疑是由于在监护过程中出了问题,14年后将当时做手术的广州市儿童医院告上法庭。但儿童医院在应诉前竟私自将病历拆封,为此,魏肃迪认为病历丧失了客观性和公正性,又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法庭不允许儿童医院采用该病历(相关报道见本报今年8月12日C03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于昨天上午开庭审理了此案。 被告 私拆病历是为了向法院提供证据 庭审中,原告代理人认为,病历是在没有医患双方及作为证明人的第三方在场的情况下,被医院方面私自拆封的,证据有:病情记录只有第一页,没有第二页及以下的页数,其中很多页码是涂改过的,而且出现重复页码;外院教授、专家的会诊记录单没有了。该病历已丧失其原始性、完整性、真实性和可信性,不能用于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据悉,广州市医学会在开庭前根据该病历已经作出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书认定:“本案例不属医疗事故”。 儿童医院的代理人回应说,他们对病历进行拆封是为了复印,而复印是为了向法院提供原始的医疗档案。至于这个医疗档案能否作为医疗事故的证据使用,那是医疗专家的事,与儿童医院无关。 原告 《鉴定》回避了缺血性脑瘫的原因 原告代理人谈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里面只提到患儿出现缺血性脑瘫的处理措施是否得当,并没有提到患儿为什么会出现缺血性脑瘫的原因,而正是出现缺血性脑瘫才使原告变成一个永远不能苏醒的植物人。原告代理人详细谈了患儿出现缺血性脑瘫的原因:由于患儿所做的胸骨矫形手术需全身麻醉,不能自主呼吸,所以要借由呼吸机呼吸。而术后由于呼吸机插管过浅,导致患儿出现自主呼吸,与呼吸机的呼吸频率相冲突。此时医生应当将患儿口腔内的插管拔出,并重新将插管更深地插入,以使患儿能够继续借由呼吸机呼吸。但恰恰相反的是,值班医生并没有将插管重新插入,而是给患儿注射了“肌松剂”,致使患儿非但不能自主呼吸,连靠呼吸机的呼吸也不能进行,心跳、呼吸停止10分钟。为此,原告代理人向法院提出不要采纳这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被告代理人则认为这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真实可信。她强调,事件发生在14年前,许多医疗记录可能会缺失,而当时的医疗水平也远达不到今天的水平,所以不能以今天的标准来衡量14年前的水平。 在庭审中,法院进行调解失败。本月23日,法院将作出判决。 赵南坚 陈玫 周美君 陈晓红 高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