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挪用公款两亿被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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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9:18 南方都市报 |
贪污挪用公款两亿被判死缓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会计所贪污挪用的公款大多已被追缴,另一涉案副处长被判8年 本报讯(新京报记者李欣悦)昨日,被指控贪污、挪用公款两亿多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会计卞中被一中院一审判处死缓,卞中的主管领导、经费管理处副处长吴锋,同时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据法院查明,41岁的卞中利用职务便利,从1999年8月至2002年12月间,多次采取伪造银行信汇凭证、进账单作账等手段,将公款共计1262.37万元转入多家公司账户。卞中还先后8次将公款共计19993.3万元挪出,转入北京汇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女友柴某家人开办的东方旭阳公司账内,用于上述两家公司的营利活动。为此,卞中收取汇人装饰公司支付的利息款8万元。 从1995年8月至1998年4月,卞中还伙同吴峰私自将公款1000万元人民币,借给一家公司进行营利活动,获得利息294.5万元,分给吴峰1万元。案发后吴峰将1万元退还。 案发后,卞中贪污、挪用的公款还有700余万元未归还。法院认为,卞中所犯贪污罪罪行极其严重,应判处死刑,鉴于卞中在被抓获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大部分赃款已被追缴,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吴锋在担任国家基金委经费管理处副处长期间,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但因其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