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办证中心正式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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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1:06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福州十一月九日电福州市《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办证中心八日在福州市公安局证照中心正式揭牌,这标志着福州市公安局正式启动受理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及受理审批台湾居民入出境签注申请。福州成为祖国大陆开通该办证中心的首个省会城市。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是台湾居民入出祖国大陆的旅行证件,有一年有效和五年有效两种。按照以往规定,五年有效的《通行证》只能在香港或澳门办理。今年二月十一日,公安部宣布五项便利措施,其中一项就是授权福建省公安厅负责审批,签发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福州、厦门市公安局负责受理签证申请,并负责受理、审批、签发台湾居民入出境签注。 根据规定,到办证中心申请办理《通行证》和签注手续的台湾居民,必须提交有效身份证、台湾出入境证件复印件、申请人近照等资料,填写申请表,因奔丧、探亲或其他紧急事务申请办理急件的,需要提交相应书面说明。公安机关受理后,对申办《通行证》的,普通件可在四至七个工作日办结,急件需一至三个工作日办结;申办签注的,普通件需二个工作日办结,急件一个工作日办结。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