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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险一年“零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1:22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本报11月9日讯(记者 颜海均实习生刘丽美)又一个记者节平静地过去了。独家推出“记者险”的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今天透露,我省一年来竟没向新闻记者售出一张“记者险”保单。无一家媒体问津

  太平洋产险长沙分公司业管部王玥慧经理告诉记者,俗称的“记者险”全名是“新闻记者和执法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是该公司去年记者节前推出的独家产品。该险种推出时,被省会各媒体热炒过一段时日。

  但是一年过去了,王经理透露,目前该险种在全省仅销售了40多万元保费,购买者多为地方执法机关和保安公司。而一年来,最为关注和知情的新闻媒体,却没有一家有投保意向。好“险”没人“保”

  据悉,“记者险”的保险责任主要有两项:“意外事故及伤残保障”和“意外医疗保障”,它的特殊之处是增加了“双倍给付”和“连带被保险人保障”条款,即被保险人因执行公务或公职行为而在非工作时间遭受他人故意伤害,保险公司也会给付双倍赔偿金;“连带被保险人保障”是将被保险人扩大到记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这在其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是没有的。

  “记者险”费率为2.5‰,选择10万元保额,一人一年保费为250元,应该说,这样的费率并不高。但“记者险”是团体险,买方总人数须超过8人,并要求其购买人数超过总人数的75%;如总人数小于8人的单位,则要100%投保。

  记者是个崇高、受人尊重的职业,同时记者又是仅次于矿工、警察,位居第3位的10大危险职业之一。据中国记协统计,近3年来,全国共发生新闻采访权受侵犯的暴力案件260余起,且有逐年增加之势。2003年,太平洋产险深圳分公司看中记者群体的“高危性”,率先推出这个特色险种,随之在全国市场推出。然而据介绍,亮相1年多来,“记者险”在全国都遭受了新闻单位的冷遇。宜加大推广

  对于记者零购“记者险”的原因,有市场人士认为,可能是因为这种团体险的投保方式问题。王经理却持反对意见,她认为“记者险”无媒体问津,有保险宣传推广力度不足的问题,也有新闻媒体不够重视记者的保险保障问题。

  一位长沙的记者朋友表示,如果保险公司推出“记者险”的“个人版”,应该更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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