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民工进城不用行政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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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1:48 东南快报 |
本报讯根据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要求,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等9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部署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取消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的各地设立的各种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首先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11月25日前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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