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困局 投资人VS足协:凸显三大分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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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2:27 新华网 |
新华网记者(蔡拥军贾文军)中超俱乐部投资人第二次联席会议9日在广州番禺举行。北京国安、大连实德、深圳健力宝、辽宁中誉、上海中远、青岛颐中和四川冠城7家俱乐部的投资人或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结果表明,部分投资人和足协各行其道,导致二者间的分歧依旧存在,目前主要集中在财务状况公开、改革小组成员构成和产权问题上。 分歧之一——公开财务而不是预算 虽然中国足协已经允诺要公布中超预算,但是在部分投资人看来,这离他们的要求相去甚远。深圳健力宝俱乐部董事张海说:“我们几次提出公开财务状况,足协每一次都有理由推。我们要求公开的不是预算,可能足协长期从事足球管理工作,对经济有一些陌生,才会有这个结果。我们希望看到的是具体的商务运作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截止到10月份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盈亏统计表等。” 在会议通过的《关于“要求足协向各足球俱乐部公布历年财务状况及本年度财务状况而非预算”的提案》中,与会各方认为,鉴于11年职业联赛中联赛管理机构的财务状况一直处于不公开、不透明的状态,他们要求成立由各足球俱乐部与中国足协有关人员组成的审计小组,对职业联赛11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向各俱乐部通报审计结果。提案还提出了具体的时间表:今年11月中旬公布前10个月的财务情况,年底前公布2000到2003年情况,2005年1月31日前公布1994到1999年的财务情况。 大连实德集团总裁徐明说,希望中国足协能够接受这些要求,如果不行,他们将提请审计和司法介入。 分歧之二——要12不要5+2 中国足协已经表示要成立中超改革工作小组,并提出了5+2方案,即在原中超委员会5名常委的基础上增加大连实德和重庆力帆两家俱乐部参加,但是这个方案在部分投资人看来还是不行。 中超委员会5常委分别是山东鲁能、上海申花、天津泰达、深圳健力宝和北京国安,其中只有北京国安属于改革派,加上大连实德和重庆力帆后,力主改革且态度强硬的也仅有北京国安和大连实德两家,2:5的结果使改革派很难在改革工作小组中有所作为,这就是改革派对此构成不能认同的主要原因。 中超俱乐部投资人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中超改革工作小组成员构成及表决程序的建议》提出,12家中超足球俱乐部的投资人或其代表都应当成为工作小组的成员,工作小组成立后,对于任何方案的通过,都只能由12家俱乐部进行表决,而足协享有一票否决权,即最终决定权。 对于方案提出的中国足协一票否决权,辽宁中誉俱乐部总经理张曙光表示,围棋规则讲究次序,一人走一步,不能现在就说中国足协有可能滥用这一权力。足协享有一票否决权,但是要否定一种东西,必须有依据,相信中国足协不会滥用这种权力,如果滥用,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会有自己的看法。 分歧之三——产权的蛋糕应该人人有份 联赛的产权及其它权利应该归属中国足协还是各参赛俱乐部,这个问题在这次会议上并没有最终解决。与会各方认为,围绕中超联赛产权、经营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产生重大分歧的根本原因之一是对国际足联章程第71条关于“联赛最初所有权”的表述有不同的理解。 从对产权问题的态度来看,与会各方在这次会议上的态度有所缓和,但这并不能成为他们在此问题上偃旗息鼓的证据。相反,这些投资人在等待合适的机会,而会议上形成的《关于组织专家研讨会为深化中国足球改革进行理论准备的意见》,则表明他们在寻求更多的途径来论证其观点。大连实德集团总裁徐明的观点佐证了这一点,他说,上次中国足球改革实现了中国足球从专业队和省、市体育局的分离,这次改革将是职业联赛和足协的分离。 在会议形成的《关于如何准确解读国际足联章程第71条的几点意见》中,投资人认为,与国际足联第71条等直接相关的原则性问题有三点:其一,联赛最初所有权归足协是否一成不变?第二,此条款是否成为各俱乐部联合成立职业联盟运作本国联赛的不可逾越的障碍?第三,就目前现行体制下,所有官员由行政机构委派,财务由行政机关统管,俱乐部对联赛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一无所知,对自己的权益没有发言权等实际情况是否符合国际足联章程的规定? 参会的投资人或代表提出,应通过多种正式渠道,从国际足联得到明确答案,一是恳请中国足协就上述三个问题向国际足联进行正式咨询,并以国际足联正式出具的书面答复向社会各界做出负责任的解释,二是欢迎关注此问题的新闻媒体、专业机构及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国际足联对这些问题的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