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黄筹学费的女大学生将在狱外服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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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3:16 东南早报 |
有些人竟把黄色网站当寄托追踪 早报讯(记者卢古质)早报昨日报道,厦门某高校女大学生洪某为了筹学费竟在网上贩卖黄碟,昨日上午,洪某被翔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这意味着洪某只需在狱外服刑。 法院认为,洪某的行为应当以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洪某被捕前是大学在读生,刚满20岁,对贩卖淫秽光碟片的违法、危害性认识不足,且是因为筹集大学所需生活、学习费用而犯法,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因此,法院作出缓刑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