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取消140家药店经营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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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4:4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太原11月10日电 记者鲍丹报道:太原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实施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技术标准抬高准入门槛。140家未在规定期限提出《规范》认证申请的药品零售企业,将从2005年1月1日起,被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资格。11月2日,太原市对李锁平等9名在太原市销售假药情节严重的违法分子,实施“行业驱逐”处罚,他们10年内不得在太原市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人民日报》 (2004年11月11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