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逐步建立城乡平等就业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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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4:4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福州11月10日电 记者蔡小伟报道:福建省沙县今年外出打工的1万多农民,如今都能享受与城里待业人员同样的服务项目:免费培训、免费职业介绍、孩子就近上学等。这种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目前正逐步在福建全省推开。 前不久,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三年(2005年至2007年)工作规划》。按照规划,未来3年内,外来农民工进城就业
规划特别强调,失地农民可享受就业援助政策。明年起,福建将在厦门、福州、南平三个设区市及南安、南靖、长汀等六县(市、区)进行试点,至2006年年底前在试点地区初步建立城乡劳动者统一就业与失业登记、就业准入、就业援助政策、就业服务待遇的平等就业制度。 《人民日报》 (2004年11月11日 第四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