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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逐步建立城乡平等就业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4:49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福州11月10日电 记者蔡小伟报道:福建省沙县今年外出打工的1万多农民,如今都能享受与城里待业人员同样的服务项目:免费培训、免费职业介绍、孩子就近上学等。这种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目前正逐步在福建全省推开。

  前不久,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三年(2005年至2007年)工作规划》。按照规划,未来3年内,外来农民工进城就业
,将和城镇求职者一样,享受统一的就业与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就业准入等就业服务待遇;原来仅限于城市下岗失业人员享有的免费职业介绍和免费就业培训等就业援助制度,也将逐步惠及失地农民、农村低保户等就业困难群体。至2005年年底前,全省所有的街道、社区和90%的乡镇建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

  规划特别强调,失地农民可享受就业援助政策。明年起,福建将在厦门、福州、南平三个设区市及南安、南靖、长汀等六县(市、区)进行试点,至2006年年底前在试点地区初步建立城乡劳动者统一就业与失业登记、就业准入、就业援助政策、就业服务待遇的平等就业制度。

  《人民日报》 (2004年11月11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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