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调整集中供热价格 供热办答疑焦点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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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8:00 新华网 |
居民住宅供热价格由供热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4元调整为20元 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业宾馆饭店三资企业等供热价格调整为26元 新华网天津频道11月10日电 9日,记者从天津市物价局与市供热办公室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于近年来煤炭、水、电等能源及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供热成本上升。为缓解供热企业的困难,保证冬季正常供热,促进供热事业的良性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天津市决定从今年采暖季起调整集中供热价格。 从本供热季起,天津市每采暖季的居民住宅供热价格由供热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4元调整为20元;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业、宾馆、饭店及三资企业等的供热价格分别由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5元、21元、24元统一调整为26元。 供热计费有变化 9日下午,记者就热价调整后供热部门如何加强管理等群众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市供热办负责人。 问:为什么今年要调整热价? 答: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供热上游产品的能源及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快,以煤炭为例,由2000年的每吨200元上涨至目前的每吨380元左右,造成供热成本急剧上升。为缓解企业经营困难,保证冬季正常供热,使居民温暖过冬,今年适当调整供热价格是必要的。(来源:天津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