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罪犯揭阳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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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8:57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曾庆春 通讯员/陈骏涛)在昨天上午召开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执行会上,15名涉及抢劫、故意杀人、贩卖毒品等犯罪的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 宣判会后,抢劫罪犯张再辉、万德祥、万岩桥、万老地,故意杀人罪犯赵淡鹏、谢桂花,贩毒罪犯李锡林、庄惠民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2000年10月22日至2002年4月8日,罪犯张再辉、万德祥、万岩桥、万老地等9人(均系贵州省三穗县人)先后拦路抢劫或入室抢劫财物41宗。上述罪犯共致7人死亡,3人重伤,31人轻伤、轻微伤。 1996年6月4日凌晨6时许,罪犯庄惠民在其普宁市住处分别向他人贩卖海洛因503克、300克。公安人员从庄惠民家查获海洛因12块,共计1106千克。由于其贩卖毒品数量大,法院亦对其处以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