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卖官区委书记亲戚也不打折 庭审当庭翻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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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9:24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1月11日电9日上午,引发四川南充官场地震的“书记卖官”案正式公开开庭审理,南充市原营山县委书记、高坪区委书记、高坪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毓培及其妻赵秀珍,因涉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站在了成都市中级法院第十六审判庭的被告席上。 据重庆晚报消息,鉴于案情重大,昨日上午继续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杨对其前期的交代全然翻供,称检方所指控的受贿款项和来源不明巨额财产都是他逢年过节收到的礼金。 卖官帽61顶敛财200万 据公诉人审理查明,2002年7月至2003年9月,杨毓培任南充市高坪区委书记时,在决定其管理对象的职务晋升、职务保留、职位调整或为他人调动工作等事宜时,先后在自己的家里或办公室、出差地宾馆、茶馆、酒店等地点,收受其下属区政法委书记刘恒及区交通局局长蔡学胜、区教育局局长徐洪生、区财政局局长明方贵等35人以各种名义贿赂的人民币共计157万元、美元3000元。 而早在1999年4月至2002年7月,杨毓培在任营山县委书记期间,也在决定其管理对象的职务晋升、职务保留、职位调整或为他人调动工作等事宜时,先后收受其下属26人以各种名义贿赂的人民币共计70.8万元。 是拜年钱不是受贿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在宣读完起诉书后,就其中的31起卖官事件与杨毓培进行了当庭质证。 对于检方的“收钱”指控,杨并不讳言,并当庭承认自己确实收了别人送来的钱,但杨称,这些钱大多是过节时“别人来拜年的时候给的”,都用信封装着。而且干部任用都是先由组织部推荐,再由常委会研究讨论定夺去留,而他自己只是10名常委之一,若其他常委不同意,他一个人是不可能将谁调动的,因此他认为自己并没有卖官。 杨的辩护方认为,他人在送礼金时并没有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杨帮忙”的要求,因此不构成受贿的要件。 而公诉方则认为,杨毓培在干部任用方面有一票否决权,如果有谁想调动工作或调动时,杨毓培是一个必须打通的关节。况且受贿除了有明示的方式外,更多情况下是采用暗示的方式,有时甚至是一个眼神,综合当时多种情况、要素来看,杨的行为已构成受贿。亲戚给钱也照样收 杨毓培卖官后,别人给钱多少不限,全都照单全收,连自己的亲戚也不例外。 杨有一个比较亲近的亲戚何某,在杨还未到高坪区任职时,何仅是该区某局一名新近晋升的科长,杨到高坪区数月后,通过干部轮岗,何一下子青云直上,坐到了招商局副局长的位置上。 杨毓培在庭审中承认:在一次娱乐时,何某“给了我1万块钱作‘坝底’”。 杨毓培在庭上称,这些干部的任用大多在换届或轮岗时,其中,一名年仅28岁的镇党委书记调到区政法委书记、区委常委任上时,送他一个装有2万元钱的信封,这是他收受钱款最多的一次,而他收得最少的一次只有2000元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