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用地转用审批工作即将得到部分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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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10:52 燕赵晚报 |
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张晓松)已暂停半年的农用地转用审批工作,即将得到部分恢复。但是,对违法下放审批权、年度计划指标用完、年底前未足额偿还农民征地补偿费、现有基本农田未落实到地块的,将继续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 今年4月底,国务院决定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半年。暂停结束后,国家将采用什么样的新机制来开展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各地十分关注。为此,国土资源部专门制定了《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并于日前正式下发。 根据这个意见,国家将在严格控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条件的基础上,部分恢复审批工作;坚决防止一哄而起、突击批地占地、盲目上建设项目的行为,杜绝圈占土地、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再度发生。 意见明确指出,通过清理有关文件,对仍未纠正违法下放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的地方,继续暂停该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 意见规定,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报批。各类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用地经依法批准后,应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