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各居委会经费平均上调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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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10:57 乌鲁木齐晚报 |
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平均额度由原来两万元/年,上调至3.5万元/年;2005年年底前乌市每个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要达到80平方米以上。这是近日乌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街道工作的意见》对社区居委会办公和经费保障作出的明确规定。 为实现这两个目标,《意见》规定,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增幅部分中1万元由各区财政支付,5000元由市财政支付。下拨经费由各区人民政府总量调控,按照各社区居委会规模的不同研究确定具体经费额度;各区要保证落实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资金,市财政分两个年度拨款完成补助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 《意见》还规定,街道办事处实行政企分离,不得参与兴办企业活动;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街道办事处经费主要由区财政负责解决;区人民政府通过市转移支付和税收分成等途径取得的资金,每年应按比例加大对街道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的投入;对街道办协助税务机关查处漏征漏管户的,由财政部门按其追缴税额的3%至5%奖励,其中市负担20%,区负担80%。:(责任编辑:张茜写信) 作者:贺红艳 马鑫 通讯员马洪军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