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师大教材科科长与科员私分图书折扣费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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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15:05 新华网 |
新华网贵阳11月11日电(记者何云江)贵州师范大学教材科科长及一名科员利用职务便利,私分教材发行折扣费18万余元。贵阳市云岩区法院日前分别作出一审宣判,以贪污罪判处科长张莉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判处科员秦家玮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4月至2003年4月,张莉在贵师大教材科任科长期间,教材科在订购学生教材、图书过程中,将贵阳市新华书店、贵州工学院、贵州新知专业图书有限责任公司返回学校的“教材发行折扣费”截留并私分,其中张莉分得9万余元。 贵师大教材科科员秦家玮于1997年10月至2003年4月期间,利用订购教材的便利条件,收取贵阳市花溪区新华书店、贵州人民出版社、贵州省新华书店等单位的发行折扣费。在科长张莉的安排下,这笔款被私分,其中秦家玮分得9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莉和秦家玮未按照财务制度将教材发行折扣费统一交本单位财务科入账按规定使用,而是截留私分,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张莉在纪委调查期间、司法机关介入之前能主动坦白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并积极退赃,应以自首论,可依法减轻处罚。秦家玮犯罪情节较轻,有自首和立功行为,并能积极退赃,可依法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