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公布新自然保育政策 选定12个优先保育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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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17:06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1月11日电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已选出十二个优先加强保育的地点,推行试验计划,与土地拥有人签订管理协议,以公私营方式合作保育。 根据香港特区政府今天新公布的自然保育政策,土地拥有人/机构可在这些地点中生态较不易受破坏的部分进行发展,但发展规模须经政府同意,而且须负责长期保育和管理该地点其余生态较易受破坏的部分。香港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员会已同意拨出500万港元,用以推行试验计划。非政府机构(包括环保团体、教育院校及社区组织)可向政府申请资助,以便与土地拥有人签订管理协议,加强保育已选定须优先保育的地点。 这十二个获选定的地点包括拉姆萨尔湿地、沙罗洞、大蚝、凤园、鹿颈沼泽、梅子林及茅坪、乌蛟腾、塱原及河上乡、拉姆萨尔湿地以外之后海湾湿地、嶂上、榕树澳及深涌。 香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表示,新的自然保育政策旨在顾及社会及经济的考虑,以可持续的方式规管、保护和管理对维护香港生物多样性至为重要的天然资源,使现在及将来的市民均可共享这些资源。 廖秀冬指出:“新政策的目的是更有效地达到自然保育的目标,特别是加强保育私人土地上具重要生态价值的地点。” 经检讨现行的自然保育政策和措施后,香港特区政府在去年七月至十月期间,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公众咨询。在咨询期共接获156份意见书。大多数响应者同意有需要保护自然环境,并促请特区政府加倍努力,保育香港的自然遗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