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领大奖 两造假者被判刑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06:0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据新华社电1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在“宝马彩票案”中制作假彩票并骗取大奖的两名造假者以诈骗罪进行宣判,判处刘先魁有期徒刑4年,黄四清有期徒刑3年。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对两人分别判处10000元和5000元罚金,冻结刘先魁存款25000元及赃款15000元,由法院发还受害人,未追回赃款继续追缴。据了解,西安宝马彩票案中承销商杨永明等6人涉嫌诈骗案将于今日在西安中院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