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老总"杨忠万受审 用"未拿利息"辩清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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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07:56 新华网 |
新华网上海频道11月12日消息:74岁的杨忠万昨天站在了上海市一中院的被告席上,这位上海市核电办原主任潜逃柬埔寨达7年之久,但最终难逃中国法律的审判。 市检察一分院的起诉书中,为杨忠万定的罪名是两条:贪污、职务侵占。回顾杨忠万的历史,曾经相当辉煌:大学本科毕业,副局级干部,是我国核电力专业的行家。正因为他在专业上的成就,杨忠万1991年从上海核电办主任的位置上退休后,很快被反聘为上海华发核电联营公司总经理。也是在这个位置上,杨忠万晚节不保。 昨天的庭审中,检察官也回顾了杨忠万的犯罪史:1994年1月24日,杨忠万伙同公司副总经理朱某(已被判刑),以合作经营名义将华发公司资金出借给浙江余杭一家公司使用。6月29日,余杭的这家公司支付了10万元的利息。杨忠万和朱某商量后决定这笔钱暂不入账。1995年,华发公司注销,这10万元仍然“秘不出世”。直到1996年,这10万元最终划入了杨忠万和朱某经营的上海港华电力有限公司。对此情节,起诉书认定杨忠万犯有贪污罪。 检察官还指出:1995年,杨忠万和朱某利用承接C-3电厂项目之机,将本应由港华公司承担的19.59万元差旅费纳入华发公司账目中报销,还将华发公司存于银行内的存款利息8.88万元用于支付港华公司的房租和押金。杨忠万的这一情节,被认定为犯有职务侵占罪。 1997年东窗事发,朱某落入法网。而杨忠万恰巧因公赴柬埔寨参加援外工程建设,听到消息后就“人间蒸发”,直到今年5月18日被我国警方缉拿回沪。 站在被告席上的杨忠万仍然将所有的罪名一推而光。他表示自己并没有“揩油”,港华公司和华发公司的那笔糊涂账在他眼里是顺理成章的事:港华公司的成立,就是为了承接C-3电厂项目(当时华发公司已注销),那些差旅费是为华发公司母公司招标花费的,所以费用自然是华发公司出,不是侵占。而对于10万元的事,杨忠万是这样证明自己清白的:我至今没有拿到过那10万元利息。 是清白还是龌龊,法律将给他一个公正的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