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打出国家银行招牌 用国家信用做宣传妥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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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09:06 新华网 |
近日,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宁夏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一家储蓄所门前挂出了“国家银行存款安全收益高有保障”的大红横幅,有以“国家信用”为银行做营销、做宣传的用意。这样的做法妥当吗? 在该储蓄所门口,一位衣衫破旧的大妈小心翼翼用手绢包裹着刚从银行办理的存折,告诉记者:“咱收破烂的攒几个钱不容易,看着条幅上写的是国家的银行就把钱存在这里了,国家总不能骗我吧!”在某公司工作的张先生对条幅内容倒是满不在乎:“宁夏就这么几个银行,利息又是国家统一的,把钱存到哪就看哪个银行服务好、离家近,进这家银行的时候就根本没注意到还挂横幅。”在记者随机采访的十几位储户中,多半是冲着“国家银行”来存款的,他们认为“国家银行”就算出问题,也会有地方政府买单,在供电局工作的付先生形容这样的银行是“不倒翁” 该商业银行到底是不是“国家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我区人民银行的一位工作人员认为,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的企业,既然是企业,其经营就存在或多或少的风险,而这种“国家银行”的说法是用“国家信用”做宣传,可能会误导公众,给公众“银行没有任何风险”这样一种错误的认识,从而缺乏风险警惕,也会引起公众在银行办理业务时忽视业务程序、手续,容易带来损失和不必要的麻烦。在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银行更加注重对外宣传,但应该以优质服务、创新产品、优秀的业绩以及完善的管理为着眼点来宣传自己,而不应该出现以国家信用来做宣传这种现象。(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