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草案)》出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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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10:03 新华网 |
裸拆扬尘、剖路开道、渣土随意堆放、噪音扰民……这些野蛮施工行为将遭到惩处。昨天,记者从南京市建委获悉,由南京市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起草的《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草案)》已经出炉。 该规定草案对野蛮施工的种种恶习,提出了严格的规范要求和惩罚措施。按照规定,今后施工单位如果再野蛮施工,将被处以200-30000元不等的罚款。其中,对于野蛮施工挖断管线的,最高罚款1万元。 此外,规定要求相关管理部门,把有关单位在工程施工中被行政处罚的情况,作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入其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定期向社会公布。而对“黑名单”企业的制裁上,仅仅是“不得授予工程质量、安全、现场管理等荣誉称号”。有关专家称,此规定此条款对“黑名单”企业的制裁办法明显偏轻,甚至流于形式,威慑作用不大。 该方案目前处于草案阶段,近日公开举行立法听证,市民可以到市政府法制办网站上查询,提出自己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