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视察太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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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10:09 扬子晚报 |
苏州11日电 为进一步促进风景名胜区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11月9日至11日,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视察了太湖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作情况。 视察组一行先后视察了无锡的梅梁湖、蠡湖和马山景区以及苏州的同里、木渎和光福景区,并听取了省建设厅和无锡、苏州两市对太湖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和规划建设等情况的介绍。人大代表们认为:两市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特别是无锡市对蠡湖实施的生态清淤、退渔还湖和拆违建绿,苏州市对沿太湖地区开发建设项目的清理以及为所辖景区规划管理专门制订政府规章,都给代表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针对部分景区内存在的盲目开发、错位开发、超量开发等问题,代表们提出,作为我省5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之一,太湖风景名胜区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必须贯彻“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保护放在首要位置,加强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各景区规划的修编工作;同时加快法治建设,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进一步理顺监督管理体制,保护好太湖风景名胜区。(杭春燕 孔筠)新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