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保证金”没保住感情 一对夫妇最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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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10:21 新华网 |
为让丈夫不再对自己大打出手,妻子要求丈夫交“感情保证金”,结果丈夫依然恶习不改,“保证金”也未能“保”住婚姻关系。昨日,浚县人民法院作出了解除二人婚姻关系的判决。 去年8月,浚县城关镇李某经人介绍与王某结了婚。婚后二人常因家务琐事发生争吵,嗜好喝酒的王某经常酒后对李某又打又骂。今年年初,两人再次发生争执,王某借酒劲把妻子暴打一顿。 事后,李某的娘家人提出,王某必须保证以后不再和妻子生气,还要交4000元作为“保证金”。王某答应了李家人的条件,送去了4000元“感情保证金”。但此后李某发现丈夫依然对她打骂不止,于是起诉到法庭要求离婚。(来源: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