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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街女告的哥“强奸” 两人均被治安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11:45 贵州都市报

  站街女告的哥“强奸”

  经警方查实后,两人均被治安处罚

  金黔在线讯昨日,贵阳一的哥被一女子指控强奸,经过公交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数小时的围追堵截,将这名的哥抓获。令民警“意外”的是,这名的哥大喊“冤枉”。经查,这名的哥因嫖资与站街女发生纠纷后,被女方“诬告”。目前,这名的哥和站街女均受到治安处罚。

  据民警夏向阳介绍,10日晚10点钟左右,一中年妇女报案称,被一出租车司机挟持并强奸。随后,公交公安分局刑警根据这名妇女提供的车牌号,在筑城各主要路口设卡追查。11日凌晨2点钟,民警们在沙冲路将这名的哥擒获。不料,的哥却大呼冤枉。

  据的哥何某交待,10日晚他接班后因生意不好,他感到寂寞,于8点30分左右在枣山路找了一名站街女,并讲好嫖资为30元。不想完事后,女方却说要收50元。他一气之下付给她30元后,将她赶下车,没想到这名女子却到公安机关告他“强奸”。

  经警方查实后,的哥和站街女均被治安处罚。

  作者:黄政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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