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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性法规11日在浙江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14:00 人民网

  人民网杭州11月12电记者陈穆商报道:昨日下午,浙江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这是中国大陆第一部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首次明确界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性质,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此外,《条例》还系统的对合作社的概念、设立登记条件、组织架构和股本构成等作出了规定。

  浙江目前发展了23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农民协会),但由于法律地位不明确,有的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有的在工商部门登记为企业,身份的不统一导致了社会对其法律性质的模糊,结果这些合作组织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要么贷款困难,要么无法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取得对方的信任。

  这次立法,在全国人大起草制定农民合作组织的法律之前,率先给浙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确定身份,既是一个创新,又对浙江的农民合作组织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对他们在市场中的进一步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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