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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改委: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将提前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18:35 新华网

  补助总额累计不得超过项目建设投资的30

  %昨天,北京市发改委出台规定,对经济、社会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市发改委在审批项目建议书前,应通过公示、专家评议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

  北京市发改委公布的《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投资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政府投资的主要领域项目有:市级政权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基础设施项目,环境保护、新资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项目,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对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经济结构调整具有重要作用的产业等项目。根据不同的项目性质,政府投资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方式投入。政府投资可以采取补助、贴息方式,通过拨款无偿投入。原则上,投资补助总额累计不得超过项目建设投资的30%,贴息支持时间不超过三年。(李里)(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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