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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国际惯例”当尚方宝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0:08 红网

  自加入WTO后,一些商家经常把“国际惯例”放在口头来跟顾客讲道理,按理说,这不是一件坏事,说明了入世后我们与国际接轨的意识在提高。可有一种现象也值得警惕,那就是商家动不动就按自己的意图去讲求国际惯例,把国际惯例当成自己应对顾客的尚方宝剑。

  邕城的胖人最近又多了一个烦恼的理由:多家保险公司不约而同地在投保条件中增加了一个指标———肥胖指数,凡是指数超标的胖子,在购买医疗险、寿险、意外险等险种时,都得比普通人多交25%左右的保费。如果胖得太离谱,还可能被拒保。一市民认为,这是对肥胖者的一种歧视,没有法律依据。保险公司认为,肥胖者发病几率要比瘦人高,这一行规定是按照国际惯例制定的。(《新京报》11月11日)

  如果说肥胖者在投保中要多交保费真是国际惯例的话,那保险公司的做法看起来很合理。但是仔细考虑,这其中也不乏存在疑惑。单就国际保险业中形成的国际惯例来说,应该是建立在国际保险业相对成熟的发展水平上的,在这个基点上,谈国际惯例理应无可厚非。而我国现在的保险业险体系仍不成熟,保险市场及制度仍不完善。在这样的环境下,个别保险公司以“国际惯例”行事,往往是从自身如何最大限度规避风险减少损失上去考虑的。如果从保险公司和保险客户的角度双重考虑,服从保险业上的所有“国际惯例”,国内的哪个保险公司有勇气敢站出来讲“国际惯例”?

  与保险业一样,其他行业的商家对国人讲国际惯例,很多也是站在自己利益立场上去讲的,这实际上是国际惯例运用上的扭曲。讲求国际惯例,为何就挑拣自己有利的惯例讲呢?讲求这样的国际惯例,是没有什么实质意义的。中国有自己的国情,中国遵循“国际惯例”也应该有自己的道路。商家千万莫把“国际惯例”当成换取一时利益的尚方宝剑。

  要与国际接轨,政府要担当先锋。那就需要政府通过立法等手段明示国际惯例,保证惯例上的商家与顾客之间的信息对称和遵循对等。只有自上到下的推行国际惯例,才能逐步去实现国际惯例的社会认同,商家才不会把它当成谋求利益的工具,顾客才不会把它看成侵犯自身权利权等行为。

  既然目前还没有形成这样的大环境,那商家就不应该去单章取义地把“国际惯例”当成寻求利益应对顾客的尚方宝剑!(稿源:红网)(作者:张玉珂)(编辑: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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