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起清查全市学校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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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5:03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周波张婷婷)我市将于本月15日启动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计划用40天时间对全市学校的收费状况进行一次彻底清理。昨天,市政府召开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区(市)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调,认真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近日,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纠风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新闻出版局已联合发出通知,对专项检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检查时限 本次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时限为 2003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主要检查各学校执行相关收费政策的情况。 检查重点 今年秋季开学前的收费情况: 将重点检查是否违反规定收取借 读费、调剂生费等;公办高中招收“调剂生”是否按规定执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是否违规收取招生报名考试费和入学摸底考试费以及家长培训费;是否不按规定收取小学生托管服务费、考前补习费和自行车停放服务费;是否对借读生收取借读费后再收取杂费。 今年秋季开学后的收费情况:将重点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按“一费制”标准收费或是否擅自提高地区类别收费;是否按要求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小学一、二年级和未开设电脑课的学校是否收取信息费,是否按要求收取托管费;代收的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是否超标准和按实结算;教辅材料是否突破“限目录、限册数、限金额”的三限政策,是否搭售自编教辅,是否按实结算教辅费用;初三、高三年级以外年级是否收取各类补课费;公办高中招收“调剂生”是否按规定执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在收取借读费或调剂生费后,是否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和考试成绩挂钩的捐资助学费,以及是否按规定支出;是否违反规定收取借读费或调剂生费;是否截留、挪用教育经费统筹款;是否挪用或不按规定列支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中小学是否违反规定以举办实验班、提高班、快慢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 检查步骤 本月 15日— 20日为各学校自查自报阶段, 11月 22日— 12月 15日将组织重点检查; 12月16日—20日将进行整改,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据悉,在各单位进行自查的同时,将安排各区(市)县进行交叉检查,并重点抽查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和部分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