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无业残疾人纳入失业登记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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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5:03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李影实习记者裴睿)记者昨日获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残联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我市试行城镇残疾人失业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明确把有就业能力的无业残疾人纳入失业登记管理。据悉,该项新举措在全国尚属首例。 《通知》规定,凡是持《残疾人证》的本地居民,目前没有工作但有就业能力并且积极要求就业的残疾人,只要年满16周岁都可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失业证》每年11月1日至30日年审。届时,失业残疾人应持《失业证》到原登记发证机构年审,未经年审的,当年12月1日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