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不高速 有望降低通行费《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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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5:0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讯昨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将《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草案)》提交定于11月22日至26日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 上月,省人大常委会对已经两次审议的《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草案)》进行了立法听证。昨日的主任会议对《条例(草案)》中涉及的高速公路的投资形式、环境保护、征地补偿等10项主要内容进行了审议。 据了解,大家比较关心的“高速公路不高速应当降价收费”即高速公路不能正常行车时降低通行费收费标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管理不善导致人身和财产损害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等内容已写进了此次《条例(草案)》审议稿。如果这次常委会能够审议通过该《条例(草案)》,堵车时降低收费、因为高速公路管理不善导致车祸造成的损坏而获得赔偿将成为可能。(记者李敬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