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社会”评估指标(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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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5:0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测评体系》作为评估当代中国和谐社会的建设,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测评体系》是课题组成员团结协作、集体攻关的成果,凝聚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者与理论研究者的集体智慧。作为一项创新要求高、操作性要求强的研究成果,能在两年多时间里动员这么多人参与研制,其本身就是一项团结协作的“和谐工程”,是一套能为全国各城市普遍接受的评估“和谐”发展的指标。 第二,《测评体系》的测评维度,在关注“硬件”的同时,充分考虑到了“软件”,“软硬”和谐,并突出“软环境”。如“基本指标”中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等。 第三,《测评体系》在研究方法上实现了定性定量、全面测评与突出重点、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科学的融合、互动。《测评体系》通过119条测评指标,将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现象予以量化、规范化、程序化,这在哲学社会科学的科学化与社会化方面是一个重要的突破,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面一项具有开创性的研究成果。 我同意通过鉴定,并希望课题组再接再厉,在完善《测评体系》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在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充分实现《测评体系》的价值。 《人民日报》 (2004年11月13日 第六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