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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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5:0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我们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也深刻体会到,群众是创建的主体、是评判和认可文明成果的主体、是享受文明生活的主体。因此,多年来坚持不懈地开展“人人参与,美化家园”、“创服务名牌、树青岛形象”等群众广泛参与的创建活动,不断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创建文明城市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和新成效,从而促进了市民从“要我参与”向“我要参与”的转变。为了激发广大市民热爱城市、关注发展的情感和智慧,从去年开始,我们把征集市民“金点子”活动,拓展为每年7月的“我为青岛发展献计策”市民月活动,“问情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每次市民月活动都收到一万多条建议。 通过《测评体系》中试工作,使我们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思路更加清晰。坚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总抓手,以“让城市更美好、让生活更美好”为宗旨,以建设“繁荣青岛、文明青岛、平安青岛”为目标,大力实施“培育城市精神”、“推进人文奥运”、“创建学习型城市”三大工程,倡导培育以“诚信、和谐、博大、卓越”为核心理念的城市精神,在全市开展了以“学海尔、学许振超,个人创一流业绩、企业创一流品牌、社会创一流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双学三创”活动,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活动,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对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人民日报》 (2004年11月13日 第六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