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办严打食品违法行为 屡出问题将退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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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7:54 新华网 |
随着元旦、春节的临近,北京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决定,今冬将把蔬菜等品种、批发市场等部位作为重点对象。据了解,此次严厉打击的行为包括制售假冒伪劣等10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对多次出现问题的食品产区和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将被强制退市。市食品安全办还将对蔬菜和水果农药残留、水产品甲醛和氯霉素、肉制品“瘦肉精”和水分含量、大米黄曲霉毒素、食用植物油酸价和过氧化值、乳制品蛋白质、防腐剂的市场监测和监督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清除出市场。新闻链接十大食品违法行为1.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2.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3.销售超过保质期、有效使用期或变质的食品;4.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5.给畜禽及其产品注水、注入其他物质,未经定点擅自屠宰生猪;6.非法分装、加工、批发盐产品,销售私盐、无碘食盐;7.无证生产经营或生产经营假劣投入品、国家明令淘汰、停止销售的农业投入品,不按照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农业投入品和销售食用农产品;8.为食品违法经营行为提供生产加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便利条件、制假生产技术;9.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10.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具有潜在严重危害的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记者革继胜)(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