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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开征2005年养路费 拒缴者车将被拍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8:16 新华网

  12月1日起开征明年养路费,打击“老赖”再出重拳

  明年,为对付“老赖”,养路费征稽部门将出“重拳”:欠费车主如再拒缴养路费,执法部门有权暂扣并拍卖欠费车辆。记者获悉,日前,交通部、财政部已联合下发通知,养路费将继续征收,北京市养路费征稽部门将于12月1日起开征2005年养路费。

  本市养路费征稽部门还将出台一系列新措施,以减少缴费车户排队等候时间,包括在收费高峰期间采取增开收费窗口、增派一线收费人员、延长收费时间至晚8时等。

  同时,征稽部门提醒广大车户,正常缴纳养路费可以就近到农业银行营业网点,但是自12月1日起在银行缴纳今年12月份养路费的车主,还需同时缴纳2005年至少1个月的养路费。

  据悉,养路费征稽部门在年底前将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和联合大检查,全市将设立40余处检查站,稽查欠费车。(记者李晨光)(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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