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长同获任命 五年后同时落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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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8:47 南方都市报 |
据新华社南京11月12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睢宁县支行一正二副3名行长,既侵吞公款又索要、收受他人贿赂。11月上旬,经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睢宁县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一审分别判处他们12年、11年有期徒刑。 1999年4月5日,钱勇被任命为中国人民银行睢宁支行行长,李建华和朱友宜同时被任命为副行长。法院审理查明,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共同收受或索要他人贿赂。 睢宁县人民法院认为:钱勇、李建华、朱友宜的行为已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故数罪并罚,依法判处钱勇、朱友宜各有期徒刑12年;李建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