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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女是怎样炼成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9:07 南方都市报

  咸同故事

  谭伯牛专栏

  同治三年九月十七日,湘乡关王桥一家旅店,发生一桩命案,死者为一女二男。三人死状:一男中毒死,一男被割喉,女则上吊死。这必定是桩谋杀案,可是,谁杀了谁?为什么杀?令人不解。正纷纭难理之际,离此不远的潭市,有个旅店老板来报案,说客房内发现几张字纸,而房客正是一女二男。办案人展卷一看,上题十首绝句,并附序言。略谓:

  此女姓黄名淑华,南京人,十七岁,父早卒。十二年前,南京被太平军攻克,黄家“陷入贼中”。然而,经过初期短暂的慌乱,黄家便恢复了正常生活:大哥、三哥“力于农圃,家赖以给”;二哥外出经商,时有接济;淑华则与弟弟一块在家中读书。此时南京虽是“伪都”,却秩序井然,小民黄氏一家的日子一如往常,并无大变。稍有影响之处,则是改用“天历”,废除“夏历”;此外每周需做礼拜,念一念“人知悔改,魂得升天”的赞美诗。一天只是一天,称初一或称十五,实无区别;赞美上帝或是祝福皇帝,对小民来说,也没什么区别。平平淡淡,十二年过去了。

  今年六月,湘军克复南京,城头大王旗又换了回来。但是,本年的“王师”和那年的“发匪”却大不相同。入城次日,几个官兵来到黄家,声称“搜捕余匪”,黄二哥上前辨称,不料,官兵竟手起刀落将其砍翻。旋将家财洗劫一空。临走,邵阳兵申某见淑华秀美,强“挈以出”。淑华的母亲、长嫂、弟弟跪下哀求,申某大喝:“从贼者,杀无赦!主帅令也。”遂一并杀死。当此惨变,淑华“悲痛哭詈,求速死”。申某却换了笑脸说:“余汝爱,不汝杀也!”原来,他要将淑华带回老家做老婆。不久,申某退伍,与战友扶某一块押送“新媳妇”回乡。长江舟中,淑华曾拟投水自尽,而转念一想:己身连累家人枉死,不思报仇,徒死何益?乃强颜欢笑,伺机下手。途中,淑华“逼处于二壮夫之侧,杀之实难”,直到舍舟登陆,入住客栈,才找着机会。前在潭市,她先写好诗文,预为他日昭雪之备;次日夜里,借机劝酒,毒杀二人,并在申某尸体上加一刀,用来标明“主凶”身份。

  真相大白。后来,淑华的事迹被写入湘乡县的《烈女传》,并立了牌坊。湘军当日入城,有“弛禁三日”之令——在此期间,士兵“掠杀平民”并不追究。因此,淑华能做“烈女”,能获旌表,实在要感谢湘军。

  谭伯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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