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新规定防止购房契税被挪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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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10:1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吴晓波)据记者了解,目前,广州消费者购房时,缴交契税普遍做法是在签合同时由发展商全额代收,有的则是先交一半,另一半交楼时再交。 房管局负责人表示,今年1月起已实行新规定,签预售合同期间不再收任何费用,契税改为分户确权时才交。明年出台的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草案)还规定,只要合同中约定可自办房产证,就可以先不交契税。购房后发展商无法按期办证,而楼盘又已办好确权,购房者可到交易中心缴纳契税,自办房产证。(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