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指数按月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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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10:28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11月12日讯(记者 肖雯栎实习生李俊杰)省物价和统计部门决定,从明年起,对我省现行房地产价格调查方法、指数编制进行改革,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将改为按月度编制。 房地产价格指数由房地产价格总指数和分类指数构成。分类指数包括:房屋销售价格、土地交易价格、房屋租赁价格,并新增设物业服务价格指数。在调查周期上,房地产价格指数划分为月度和季度价格指数,其中房屋销售价格指数按月度编制,房屋租赁价格、土地交易价格和物业服务价格指数按季度编制。房地产价格总指数按季度编制。编制完成的房地产价格指数,将由省物价局、省统计局城调队分月度和季度联合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