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各小学制定安全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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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11:00 兰州晨报 |
注意!上下楼梯靠右行兰州市各小学就教育部起草的《学校法》分别制定安全管理措施 日前,教育部起草的《学校法》等四项有关学生的安全法规正在制定中。这些法规对学校常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学生集体上下楼须错开时间;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学生人数需要的,要增加和建设新的通道;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要有统一具体的安全要求,放学时要适当错开时间,要有专人指挥,避免学生拥挤,确保学生安全等。 近日,记者就此对兰州市几所小学进行了采访,学校老师纷纷表示,教育部对于学生安全管理的要求,已经非常细化,而且该法规的出台非常有必要。与此同时,各学校已制定了对学生安全管理的相关措施,紧急预案等。甘肃省实验小学:划定上行下行线 甘肃省实验小学杨校长说,日前教育部起草的《学校法》中所规定的要求特别重要。学生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来自于上下楼、碰撞等,甘肃省实验小学为了杜绝不利因素发生,特制订了三个管理制度:首先要求一年级的学生提前10分钟放学,缓解和高年级同学在一起的人流压力;其次划定上行、下行线,要求学生遵守规则;再次将楼梯分为三处,不同的班级走不同的楼道。通渭路小学:实行“三管一禁” 通渭路小学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加强孩子的自我约束能力,学校专门制订了“三管一禁”制度,即:管住自己的嘴,不故意大声喊叫;管住自己的手,不随意扔垃圾;管住自己的脚,上下楼梯靠右行。“一禁”为严禁在学校吃泡泡糖。同时,学校还专门成立了“小卫士”,主要维持下课课间秩序、楼层纪律以及上下楼秩序。一只船小学:上楼下楼两头走 一只船小学马校长说,对于要求学生上下楼时间错开的规定,我们学校一直都是这样实施的。根据一只船小学的规定,学生上下楼时必须错开,由老师专门负责,用广播提示:先是几年级的同学上楼,再是几年级的同学下楼。同时要求学生上楼下楼两头走,即上楼的学生必须从教学楼上,下楼的学生必须从办公楼下。中山路小学:“十六字令”记心中 中山路小学杨校长说,中山路小学为了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特制订了“十六字令”,即“排队右行,脚步要轻,不摸不靠,肃静无声”。由老师带领分班级有秩序地上下楼。 本报记者李雪萍(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