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设用地报件实现网上审查 审批时间缩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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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11:15 新华网 |
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率先在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完成了省市县国土资源三级网络建设,从11月1日起,福建需占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用地报件,已实现网上审查。 据了解,去年以来,全省投入2000万元,加强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到11月初,全省9个设区市和87个县(市、区)全部联网,开通了网上报件业务。11月8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建设用地报件网上审查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04年11月起,省对设区市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控制,凡需占用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用地报件,一律通过网络传送省国土资源厅审查。 根据通知要求,县级国土资源局受理的建设用地报件,要经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网上审查同意后,通过网络报送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网上审查同意后,在规定的审查时间内反馈设区市及该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经网上审查,省国土资源厅认为需要补充相关资料或作修改的,直接从网上反馈设区市及县(市、区)。经补充完善、修改后,由县(市、区)直接从网络传送省厅;审查不同意报批建设用地的,网上退回设区市及县(市、区)。在用地报件审查过程中,可以随时了解审查过程,查询统计建设用地汇总数据和资料。 按规定,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报件网上审查时间为3天;省国土资源厅网上审查时间为5天,需要补充相关资料或作修改的网上报件,自收到该资料或修改件起3天内完成,逾期不审查的,视为同意上报审批。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按农用地转用审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28号文件及国土资源部相关配套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经审查合格后再上网传送报件。(记者江建斌)(来源:福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