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广东义务教育收费不一刀切 汕头市将自定收费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11:42 大华网

  据新华社广州11月12日电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近日,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发文调整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收费管理政策,使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更切合各地的实际。该政策从2005年春季开学起执行。

  继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审批权下放给广州市、深圳市后,从2005年春季开学起,广东省将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的教育收费标准的审批权下放给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6市人民政府。上述8市中小学的收费管理体制执行“省定收费项目,市定收费标准”的管理体制。即上述8市中小学的“一费制”收费标准,由当地市价格主管部门组织价格听证后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并报省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备案。(来源:《汕头日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迷你小熊
强烈推荐火线下载
动画梁祝
中国神话爱情故事
孙燕姿
我要的幸福、遇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